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奶奶赠孙女3套房,不被赡养反被起诉(奶奶赠予房子给孙子到哪个部门办手续)

来源: 最后更新:2024-02-17 07:34:13

导读: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
扫描关注公众号
The Beginning

苏州一位老人将拆迁所得房产全部给了孙女李某,双方约定李某需提供一套小户安置房屋给老人无条件居住,同时承担赡养义务。李某拿到房后,从未探望和照顾老人,老人无奈将该房出租,贴补养老院费用,李某却将租客诉至法院。李某让老人心寒不已,于是老人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赠与。最终,法院支持老人的诉求。6Wi育儿早教网

且不说道德层次上的问题,因为用一般的道德标准衡量这位孙女的行为,实在太高了。仅仅从道德的底线-法律层次来说,可以从这个报道中得出三个法律小道理。6Wi育儿早教网

第一,财产不要过早给孩子。其实类似的情况并不算少,老人提前把财产赠与给孩子,但是孩子拿到房产后却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根本不履行赡养义务。所以呀,老同志们,不要太早把财产就给了孩子。如果担心自己去世后财产继承有问题,可以提前立好遗嘱即可。6Wi育儿早教网

第二,受赠人不要以为拿到财产了就万事大吉。就像上面报道的这个故事,虽然已经将房子过户给了孙女,但是孙女并未履行赡养义务,所以法院判决撤销了赠与。6Wi育儿早教网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明确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6Wi育儿早教网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6Wi育儿早教网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6Wi育儿早教网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6Wi育儿早教网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6Wi育儿早教网

在这里,需要特别注意,遇到这种可撤销情形的,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后,务必在一年内行使。否则,撤销权就丧失了。6Wi育儿早教网

此外,如果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同样,这个撤销权也有期限,六个月!比上面的还要短。6Wi育儿早教网

其实,不止是撤销权有期限,很多很多的权利行使都有期限。切记,当一个人躺在权利上睡觉的时候,法律是不会保护他的。6Wi育儿早教网

第三,如果选择了赠与,又需要受赠人履行义务,一定要选择书面的附条件赠与。这一点至关重要,报道中的老人如果用的是一般赠与,而不是附条件赠与,如果想撤销赠与,拿回房产,实现的可能性近乎为零。现实生活中,有一些老人就是无条件赠与后后悔了,却没法再撤销。6Wi育儿早教网

6Wi育儿早教网

THE END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击这里 寻求合作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育儿知识

所属专题: 义务  而不  事由  

本文地址:http://www.yuerzaojiao.com/falv/120222.html

最新文章
  • 1腾讯为什么告老干妈(腾讯跟老干妈什么情况)

    腾讯为什么告老干妈(腾讯跟老干妈什么情况)

  • 2突然确诊癌症中晚期,已转移!宁波男子无法接受:怎么可能!医生:发现一个,全家高危!

    突然确诊癌症中晚期,已转移!宁波男子无法接受:怎么可能!医生:发现一个,全家高危!

  • 3疑似皇马前主席之孙公然辱华,皇马却称“将致力于消除足球界种族歧视”?

    疑似皇马前主席之孙公然辱华,皇马却称“将致力于消除足球界种族歧视”?

  • 4韩军称朝鲜军人无意中越界 韩军称朝鲜军人无意中越界了吗

    韩军称朝鲜军人无意中越界 韩军称朝鲜军人无意中越界了吗

  • 5中纪委再打两“虎”!还有一“虎”被免职,一“虎”获刑十五年!

    中纪委再打两“虎”!还有一“虎”被免职,一“虎”获刑十五年!

  • 6吉林市将举办世界锅包肉大赛,此前召开座谈会论证锅包肉起源

    吉林市将举办世界锅包肉大赛,此前召开座谈会论证锅包肉起源

  • 7哪些爱爱姿势更容易怀孕 选择这些爱爱姿势帮助生儿生女

    哪些爱爱姿势更容易怀孕 选择这些爱爱姿势帮助生儿生女

  • 8男性精子存活时间有多久 精子存活率低怎么办

    男性精子存活时间有多久 精子存活率低怎么办

  • 9医生算错怀孕周数怎么办 孕龄胎龄预产期原来是这样算的

    医生算错怀孕周数怎么办 孕龄胎龄预产期原来是这样算的

  • 10备孕未准妈妈请注意 这里有份孕前自检表请签收

    备孕未准妈妈请注意 这里有份孕前自检表请签收

推荐文章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 育儿早教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950727号-10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efu#yuerzaojiao.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