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故意伤害什么时候提起民事赔偿 故意伤害什么时候提起民事赔偿的

来源: 最后更新:2022-12-16 07:36:17

导读:发现故意伤害行为就可以提起民事赔偿的诉讼,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说明诉讼请求。故意伤害行为导致受害者轻微伤的,需要对行为人进行治安处罚;若导致受害者轻伤,会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可
扫描关注公众号
The Beginning

一、故意伤害什么时候提起民事赔偿VKy育儿早教网

该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害人的权利受侵害之后就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的诉讼,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索取赔偿。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VKy育儿早教网

故意伤害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时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VKy育儿早教网

二、故意伤害罪的处罚标准有什么VKy育儿早教网

如果对他人的身体造成了轻伤及以上的伤害那么就达到了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可以进行立案侦查,追究其相关的法律责任。如果只是造成了轻微伤,公安机构并没有追究其刑事责任,受害人如果有证据的话,可以提起刑事自诉,依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具体的判定需要有医学鉴定。VKy育儿早教网

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法院在具体案件的判决中,将综合考虑故意伤害案件的具体情节,包括造成的后果是否严重、手段是否残忍,是否具有自首等情节进行最终判决。VKy育儿早教网

三、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VKy育儿早教网

(一)客体要件: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VKy育儿早教网

(二)客观要件:故意伤害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VKy育儿早教网

(三)主体要件: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末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VKy育儿早教网

(四)主观要件:故意伤害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VKy育儿早教网

认定故意伤害行为就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还可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这种情况会构成故意伤害罪。本罪的量刑标准与受害者的伤情有关,受伤越严重所判的刑罚越重,故意伤害导致受害者死亡的,可以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VKy育儿早教网

THE END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击这里 寻求合作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育儿知识

所属专题:

本文地址:http://www.yuerzaojiao.com/falv/29322.html

最新文章
  • 1腾讯为什么告老干妈(腾讯跟老干妈什么情况)

    腾讯为什么告老干妈(腾讯跟老干妈什么情况)

  • 2突然确诊癌症中晚期,已转移!宁波男子无法接受:怎么可能!医生:发现一个,全家高危!

    突然确诊癌症中晚期,已转移!宁波男子无法接受:怎么可能!医生:发现一个,全家高危!

  • 3疑似皇马前主席之孙公然辱华,皇马却称“将致力于消除足球界种族歧视”?

    疑似皇马前主席之孙公然辱华,皇马却称“将致力于消除足球界种族歧视”?

  • 4韩军称朝鲜军人无意中越界 韩军称朝鲜军人无意中越界了吗

    韩军称朝鲜军人无意中越界 韩军称朝鲜军人无意中越界了吗

  • 5中纪委再打两“虎”!还有一“虎”被免职,一“虎”获刑十五年!

    中纪委再打两“虎”!还有一“虎”被免职,一“虎”获刑十五年!

  • 6吉林市将举办世界锅包肉大赛,此前召开座谈会论证锅包肉起源

    吉林市将举办世界锅包肉大赛,此前召开座谈会论证锅包肉起源

  • 7哪些爱爱姿势更容易怀孕 选择这些爱爱姿势帮助生儿生女

    哪些爱爱姿势更容易怀孕 选择这些爱爱姿势帮助生儿生女

  • 8男性精子存活时间有多久 精子存活率低怎么办

    男性精子存活时间有多久 精子存活率低怎么办

  • 9医生算错怀孕周数怎么办 孕龄胎龄预产期原来是这样算的

    医生算错怀孕周数怎么办 孕龄胎龄预产期原来是这样算的

  • 10备孕未准妈妈请注意 这里有份孕前自检表请签收

    备孕未准妈妈请注意 这里有份孕前自检表请签收

推荐文章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 育儿早教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950727号-10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efu#yuerzaojiao.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