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刑法对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来源: 最后更新:2023-01-20 22:40:58

导读:《刑法》中规定的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较轻的量刑标准是拘役并处罚金,如果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对人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判处3~7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的,有可能被判处
扫描关注公众号
The Beginning

一、刑法对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X1Q育儿早教网

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判刑标准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个,从重处罚。X1Q育儿早教网

《刑法》X1Q育儿早教网

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X1Q育儿早教网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处罚。X1Q育儿早教网

二、销售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存在哪些情形需要承担刑事责任X1Q育儿早教网

(一)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度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X1Q育儿早教网

(二)属于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及其肉类、肉类制品的;X1Q育儿早教网

(三)属于国家为防控疾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X1Q育儿早教网

(四)婴幼儿食品中生长发育所需营养成分严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X1Q育儿早教网

(五)其他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严重食源性疾病的情形。X1Q育儿早教网

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认定标准是什么X1Q育儿早教网

(一)造成轻伤以上伤害的;X1Q育儿早教网

(二)造成轻度残疾或者中度残疾的;X1Q育儿早教网

(三)造成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X1Q育儿早教网

(四)造成十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X1Q育儿早教网

(五)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X1Q育儿早教网

在司法实践中,生产销售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在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的情况下就要承担刑事责任,或者该食品足以造成其他一些严重食源性疾病的,也可以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定罪量刑,判刑标准和犯罪情节相关。X1Q育儿早教网

THE END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击这里 寻求合作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育儿知识

所属专题:

本文地址:http://www.yuerzaojiao.com/falv/37127.html

最新文章
  • 1腾讯为什么告老干妈(腾讯跟老干妈什么情况)

    腾讯为什么告老干妈(腾讯跟老干妈什么情况)

  • 2突然确诊癌症中晚期,已转移!宁波男子无法接受:怎么可能!医生:发现一个,全家高危!

    突然确诊癌症中晚期,已转移!宁波男子无法接受:怎么可能!医生:发现一个,全家高危!

  • 3疑似皇马前主席之孙公然辱华,皇马却称“将致力于消除足球界种族歧视”?

    疑似皇马前主席之孙公然辱华,皇马却称“将致力于消除足球界种族歧视”?

  • 4韩军称朝鲜军人无意中越界 韩军称朝鲜军人无意中越界了吗

    韩军称朝鲜军人无意中越界 韩军称朝鲜军人无意中越界了吗

  • 5中纪委再打两“虎”!还有一“虎”被免职,一“虎”获刑十五年!

    中纪委再打两“虎”!还有一“虎”被免职,一“虎”获刑十五年!

  • 6吉林市将举办世界锅包肉大赛,此前召开座谈会论证锅包肉起源

    吉林市将举办世界锅包肉大赛,此前召开座谈会论证锅包肉起源

  • 7哪些爱爱姿势更容易怀孕 选择这些爱爱姿势帮助生儿生女

    哪些爱爱姿势更容易怀孕 选择这些爱爱姿势帮助生儿生女

  • 8男性精子存活时间有多久 精子存活率低怎么办

    男性精子存活时间有多久 精子存活率低怎么办

  • 9医生算错怀孕周数怎么办 孕龄胎龄预产期原来是这样算的

    医生算错怀孕周数怎么办 孕龄胎龄预产期原来是这样算的

  • 10备孕未准妈妈请注意 这里有份孕前自检表请签收

    备孕未准妈妈请注意 这里有份孕前自检表请签收

推荐文章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 育儿早教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950727号-10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efu#yuerzaojiao.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