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个人行贿罪金额标准是什么?

来源: 最后更新:2023-05-08 12:44:28

导读:个人行贿罪金额标准是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此时将会按照行贿罪对此立案处罚。当然了,行贿的数额虽然不满1万元的,但是是为了谋取非法的利益而从事行贿行为的,依然是可以对此立案。
扫描关注公众号
The Beginning

一、个人行贿罪金额标准是什么?b3w育儿早教网

1、对个人行贿涉嫌下列情节之一的,应予定罪:b3w育儿早教网

(1)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b3w育儿早教网

(2)行贿数额不满一万元,但具有这些情形之一的: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向三人以上行贿的;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b3w育儿早教网

2、行贿罪的立案标准:b3w育儿早教网

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当对此按照行贿罪立案。b3w育儿早教网

二、个人行贿罪怎么量刑b3w育儿早教网

1、对一般行贿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b3w育儿早教网

2、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b3w育儿早教网

行为人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与受贿的形式相对应,行贿也分为两种情形:一是行为人主动给予受贿人以财物,在这种情况下,无论行贿人意图谋取的不正当利益是否实现,均不影响行贿罪的成立。二是行为人因被勒索被动地给予受贿人以财物,如果获取的是正当利益,不以行贿罪论处,只有行为人获取了不正当利益,才能构成行贿罪。此外,刑法对于行贿的数额没有明确规定,但这并不意味着行贿罪的构成没有数额上的最低要求。如果行贿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少量财物,又不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则不能按行贿罪处理。b3w育儿早教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b3w育儿早教网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b3w育儿早教网

个人存在行贿行为,那么行贿的数额必须要达到较大的程度,才能够对此按照《刑法》第164条当中所规定的行贿罪的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当中明确规定个人行贿罪的数额较大数量指的就是,达到了1万元以上。当然有一些特殊情况没有达到1万元以上,也可以对此按照行贿罪处罚,比如为了谋取非法利益的。b3w育儿早教网

THE END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击这里 寻求合作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育儿知识

所属专题:

本文地址:http://www.yuerzaojiao.com/falv/60428.html

最新文章
  • 1腾讯为什么告老干妈(腾讯跟老干妈什么情况)

    腾讯为什么告老干妈(腾讯跟老干妈什么情况)

  • 2突然确诊癌症中晚期,已转移!宁波男子无法接受:怎么可能!医生:发现一个,全家高危!

    突然确诊癌症中晚期,已转移!宁波男子无法接受:怎么可能!医生:发现一个,全家高危!

  • 3疑似皇马前主席之孙公然辱华,皇马却称“将致力于消除足球界种族歧视”?

    疑似皇马前主席之孙公然辱华,皇马却称“将致力于消除足球界种族歧视”?

  • 4韩军称朝鲜军人无意中越界 韩军称朝鲜军人无意中越界了吗

    韩军称朝鲜军人无意中越界 韩军称朝鲜军人无意中越界了吗

  • 5中纪委再打两“虎”!还有一“虎”被免职,一“虎”获刑十五年!

    中纪委再打两“虎”!还有一“虎”被免职,一“虎”获刑十五年!

  • 6吉林市将举办世界锅包肉大赛,此前召开座谈会论证锅包肉起源

    吉林市将举办世界锅包肉大赛,此前召开座谈会论证锅包肉起源

  • 7哪些爱爱姿势更容易怀孕 选择这些爱爱姿势帮助生儿生女

    哪些爱爱姿势更容易怀孕 选择这些爱爱姿势帮助生儿生女

  • 8男性精子存活时间有多久 精子存活率低怎么办

    男性精子存活时间有多久 精子存活率低怎么办

  • 9医生算错怀孕周数怎么办 孕龄胎龄预产期原来是这样算的

    医生算错怀孕周数怎么办 孕龄胎龄预产期原来是这样算的

  • 10备孕未准妈妈请注意 这里有份孕前自检表请签收

    备孕未准妈妈请注意 这里有份孕前自检表请签收

推荐文章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 育儿早教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950727号-10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efu#yuerzaojiao.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