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国家新刑法放火罪怎么判?(国家新刑法放火罪怎么判的)

来源: 最后更新:2023-05-22 00:05:15

导读:目前不存在新《刑法》,《刑法》中放火罪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会按照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此处罚,如果因为放火行为导致人员重伤或者是死亡的,将会按照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是死刑处罚。
扫描关注公众号
The Beginning

一、国家新《刑法》放火罪怎么判?qmn育儿早教网

目前不存在新《刑法》,《刑法》中放火罪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会按照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此处罚,故意放火,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立案追究,凡是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其他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qmn育儿早教网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qmn育儿早教网

2、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qmn育儿早教网

3、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qmn育儿早教网

4、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为重大案件,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十公顷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qmn育儿早教网

5、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qmn育儿早教网

“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按照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qmn育儿早教网

二、放火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qmn育儿早教网

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qmn育儿早教网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放火行为没有造成任何实际损害后果;二是放火行为造成了一定的实际损害后果,但并不严重。在这两种情况下,只能根据本条的法定刑处罚。只有当放火行为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时,才能根据《刑法》第115条的法定刑处罚。“重大损失”的标准,一般为损失5万元以上。qmn育儿早教网

对于不同的犯罪,其实《刑法》中规定的量刑标准是不一样的,而放火罪量刑标准,从《刑法》第114条中的规定可以了解。此时即使尚未造成严重的损害结果,但也是要以此罪定罪处罚的,而这个时候往往也是会在3-10年有期徒刑之间追究法律责任。qmn育儿早教网

放火行为将会危害社会公共安全,若因放火行为没有造成任何的实际损失,或者是虽然造成了一定的实际损失,但是并不严重,都是需要按照《刑法》的规定对此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不需要达到一定的结果,因此,只要存在放火行为,就按照放火罪处罚。qmn育儿早教网

THE END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击这里 寻求合作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育儿知识

所属专题:

本文地址:http://www.yuerzaojiao.com/falv/62931.html

最新文章
  • 1腾讯为什么告老干妈(腾讯跟老干妈什么情况)

    腾讯为什么告老干妈(腾讯跟老干妈什么情况)

  • 2突然确诊癌症中晚期,已转移!宁波男子无法接受:怎么可能!医生:发现一个,全家高危!

    突然确诊癌症中晚期,已转移!宁波男子无法接受:怎么可能!医生:发现一个,全家高危!

  • 3疑似皇马前主席之孙公然辱华,皇马却称“将致力于消除足球界种族歧视”?

    疑似皇马前主席之孙公然辱华,皇马却称“将致力于消除足球界种族歧视”?

  • 4韩军称朝鲜军人无意中越界 韩军称朝鲜军人无意中越界了吗

    韩军称朝鲜军人无意中越界 韩军称朝鲜军人无意中越界了吗

  • 5中纪委再打两“虎”!还有一“虎”被免职,一“虎”获刑十五年!

    中纪委再打两“虎”!还有一“虎”被免职,一“虎”获刑十五年!

  • 6吉林市将举办世界锅包肉大赛,此前召开座谈会论证锅包肉起源

    吉林市将举办世界锅包肉大赛,此前召开座谈会论证锅包肉起源

  • 7哪些爱爱姿势更容易怀孕 选择这些爱爱姿势帮助生儿生女

    哪些爱爱姿势更容易怀孕 选择这些爱爱姿势帮助生儿生女

  • 8男性精子存活时间有多久 精子存活率低怎么办

    男性精子存活时间有多久 精子存活率低怎么办

  • 9医生算错怀孕周数怎么办 孕龄胎龄预产期原来是这样算的

    医生算错怀孕周数怎么办 孕龄胎龄预产期原来是这样算的

  • 10备孕未准妈妈请注意 这里有份孕前自检表请签收

    备孕未准妈妈请注意 这里有份孕前自检表请签收

推荐文章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 育儿早教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950727号-10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efu#yuerzaojiao.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