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侵占罪自诉案件人民检察院监督吗 侵占罪检察院有权起诉吗

来源: 最后更新:2023-06-05 17:42:12

导读:侵占罪自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监督,但是检察院不能充当公诉人的角色,只能充当法律监督机关的角色,也就是说,在侵占罪的自诉案件中,只能由自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不能由人民检察院代为起诉。
扫描关注公众号
The Beginning

一、侵占罪自诉案件人民检察院监督吗?kzY育儿早教网

检察院可以监督自诉案件,侵占罪法院不给立案的,当事人可以去检察院申请监督。因为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应当由当事人亲自向法院提起自诉。kzY育儿早教网

检察院对刑事自诉案件是没有管辖权的,如果是自诉案件,整个过程人民检察院是不会介入干预的。自诉人应向法院递交刑事自诉状,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自诉案件,是法院决定,不是公诉案件,检察院不参与,但是检察院可以监督。kzY育儿早教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kzY育儿早教网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kzY育儿早教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kzY育儿早教网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kzY育儿早教网

二、侵占罪告诉处理的程序是什么kzY育儿早教网

(一)告诉的主体。kzY育儿早教网

一般情况下,侵占罪的告诉人应是被害人。但是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kzY育儿早教网

(二)告诉的对象。kzY育儿早教网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被害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中任何司法机关告诉的,都应视为已经告诉。kzY育儿早教网

(三)侵占罪的诉讼形式。kzY育儿早教网

侵占案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而不属于公诉案件的范畴,因此,侵占案件只能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并按自诉案件审理程序进行审理。kzY育儿早教网

在我国的刑事案件中,可以分为刑事自诉案件和刑事公诉案件,刑事自诉案件一般由自诉人自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会受理,比如说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侵占罪等,在自诉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并不担任公诉人,只行使法律监督职能。kzY育儿早教网

THE END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击这里 寻求合作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育儿知识

所属专题:

本文地址:http://www.yuerzaojiao.com/falv/66030.html

最新文章
  • 1腾讯为什么告老干妈(腾讯跟老干妈什么情况)

    腾讯为什么告老干妈(腾讯跟老干妈什么情况)

  • 2突然确诊癌症中晚期,已转移!宁波男子无法接受:怎么可能!医生:发现一个,全家高危!

    突然确诊癌症中晚期,已转移!宁波男子无法接受:怎么可能!医生:发现一个,全家高危!

  • 3疑似皇马前主席之孙公然辱华,皇马却称“将致力于消除足球界种族歧视”?

    疑似皇马前主席之孙公然辱华,皇马却称“将致力于消除足球界种族歧视”?

  • 4韩军称朝鲜军人无意中越界 韩军称朝鲜军人无意中越界了吗

    韩军称朝鲜军人无意中越界 韩军称朝鲜军人无意中越界了吗

  • 5中纪委再打两“虎”!还有一“虎”被免职,一“虎”获刑十五年!

    中纪委再打两“虎”!还有一“虎”被免职,一“虎”获刑十五年!

  • 6吉林市将举办世界锅包肉大赛,此前召开座谈会论证锅包肉起源

    吉林市将举办世界锅包肉大赛,此前召开座谈会论证锅包肉起源

  • 7哪些爱爱姿势更容易怀孕 选择这些爱爱姿势帮助生儿生女

    哪些爱爱姿势更容易怀孕 选择这些爱爱姿势帮助生儿生女

  • 8男性精子存活时间有多久 精子存活率低怎么办

    男性精子存活时间有多久 精子存活率低怎么办

  • 9医生算错怀孕周数怎么办 孕龄胎龄预产期原来是这样算的

    医生算错怀孕周数怎么办 孕龄胎龄预产期原来是这样算的

  • 10备孕未准妈妈请注意 这里有份孕前自检表请签收

    备孕未准妈妈请注意 这里有份孕前自检表请签收

推荐文章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 育儿早教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950727号-10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efu#yuerzaojiao.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