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刑法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来源: 最后更新:2023-06-14 05:04:57

导读:侵犯了国家正常对外的贸易活动,破坏了国家关于进出口货物的禁止条例,在主观方面有故意的犯罪行为存在,并且希望或放任违法的后果发生,犯罪的主体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满足这些条件,可以认定为走私国家禁
扫描关注公众号
The Beginning

一、刑法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构成要件是什么eCb育儿早教网

1、客体要件eCb育儿早教网

国家正常对外贸易管理秩序和国家关于进出口货物、物品的禁止性管理规定。本罪的对象是特定的,即珍稀植物及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eCb育儿早教网

2、主观要件eCb育儿早教网

明知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而希望或放任违法结果的发生。对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的主观故意。eCb育儿早教网

本罪为故意犯罪。就故意的认识内容来说,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表现为对所走私的物品是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有关货物、物品的明知上,至于行为人对这类物品走私出境或入境后的实际用途明知与否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eCb育儿早教网

本罪在主观上并不要求行为人对其走私的具体对象有明确的认识,即只要行为人主观上认识到是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就可以,至于是何种违禁物品并不重要。eCb育儿早教网

本罪不能由过失构成,即行为人确实不知自己运输、携带、邮寄进出境的物品是属于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由于受骗或者无知而实施走私本罪对象的行为,不能构成本罪。eCb育儿早教网

3、主体要件eCb育儿早教网

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成为本罪主体。eCb育儿早教网

二、走私国家保护珍贵动物罪怎么判刑?eCb育儿早教网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eCb育儿早教网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款的规定处罚。eCb育儿早教网

走私国家保护珍贵动物罪构成要件一共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这项罪名是要判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如果涉案情节较轻且悔罪态度良好,也可以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是涉案情节特别严重,是需要从重处罚的,可以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eCb育儿早教网

THE END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击这里 寻求合作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育儿知识

所属专题:

本文地址:http://www.yuerzaojiao.com/falv/67664.html

最新文章
  • 1腾讯为什么告老干妈(腾讯跟老干妈什么情况)

    腾讯为什么告老干妈(腾讯跟老干妈什么情况)

  • 2突然确诊癌症中晚期,已转移!宁波男子无法接受:怎么可能!医生:发现一个,全家高危!

    突然确诊癌症中晚期,已转移!宁波男子无法接受:怎么可能!医生:发现一个,全家高危!

  • 3疑似皇马前主席之孙公然辱华,皇马却称“将致力于消除足球界种族歧视”?

    疑似皇马前主席之孙公然辱华,皇马却称“将致力于消除足球界种族歧视”?

  • 4韩军称朝鲜军人无意中越界 韩军称朝鲜军人无意中越界了吗

    韩军称朝鲜军人无意中越界 韩军称朝鲜军人无意中越界了吗

  • 5中纪委再打两“虎”!还有一“虎”被免职,一“虎”获刑十五年!

    中纪委再打两“虎”!还有一“虎”被免职,一“虎”获刑十五年!

  • 6吉林市将举办世界锅包肉大赛,此前召开座谈会论证锅包肉起源

    吉林市将举办世界锅包肉大赛,此前召开座谈会论证锅包肉起源

  • 7哪些爱爱姿势更容易怀孕 选择这些爱爱姿势帮助生儿生女

    哪些爱爱姿势更容易怀孕 选择这些爱爱姿势帮助生儿生女

  • 8男性精子存活时间有多久 精子存活率低怎么办

    男性精子存活时间有多久 精子存活率低怎么办

  • 9医生算错怀孕周数怎么办 孕龄胎龄预产期原来是这样算的

    医生算错怀孕周数怎么办 孕龄胎龄预产期原来是这样算的

  • 10备孕未准妈妈请注意 这里有份孕前自检表请签收

    备孕未准妈妈请注意 这里有份孕前自检表请签收

推荐文章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 育儿早教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950727号-10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efu#yuerzaojiao.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