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生产假药罪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 生产假药罪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呢

来源: 最后更新:2023-06-23 05:05:37

导读:构成生产假药罪,是要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若是涉案情节严重的,也可以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该行为导致受害者死亡或有特别严重情节的,还可以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扫描关注公众号
The Beginning

一、生产假药罪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xhi育儿早教网

生产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生产假药罪的规定处罚。xhi育儿早教网

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xhi育儿早教网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犯罪构成有什么?xhi育儿早教网

1、犯罪的主体要件xhi育儿早教网

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药品的制造、加工、采集、收集者,销售者即药品的有偿提供者。xhi育儿早教网

2、犯罪的主观方面xhi育儿早教网

犯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xhi育儿早教网

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表现在生产领域内有意制造假药,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在销售领域内必须具有明知是假药而售卖的心理状态,对不知道是假药而销售的不构成销售假药罪。xhi育儿早教网

3、犯罪的客体要件xhi育儿早教网

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xhi育儿早教网

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对药品管理的法律和法规,建立了一套保证药品质量、增进药品疗效、保障用药安全的完整管理制度。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构成对国家关于药品管理制度的侵犯,并同时危害到公众的身体健康。xhi育儿早教网

4、犯罪的客观方面xhi育儿早教网

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在有关法律和法规中就药品成分、药品标准、药品生产工艺规程、药品经营条件、药品监督等药品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内容作了明确规定。xhi育儿早教网

生产假药罪需要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要考虑四个方面,首先是犯罪的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是人的身体健康权和药品管理的规章制度;其次是客观方面,违反药品管理规定的行为都算;第三是主体要件,犯该罪的是一般主体;最后是主观方面,行为人主观故意生产、制造、销售假药。xhi育儿早教网

THE END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击这里 寻求合作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育儿知识

所属专题:

本文地址:http://www.yuerzaojiao.com/falv/69556.html

最新文章
  • 1腾讯为什么告老干妈(腾讯跟老干妈什么情况)

    腾讯为什么告老干妈(腾讯跟老干妈什么情况)

  • 2突然确诊癌症中晚期,已转移!宁波男子无法接受:怎么可能!医生:发现一个,全家高危!

    突然确诊癌症中晚期,已转移!宁波男子无法接受:怎么可能!医生:发现一个,全家高危!

  • 3疑似皇马前主席之孙公然辱华,皇马却称“将致力于消除足球界种族歧视”?

    疑似皇马前主席之孙公然辱华,皇马却称“将致力于消除足球界种族歧视”?

  • 4韩军称朝鲜军人无意中越界 韩军称朝鲜军人无意中越界了吗

    韩军称朝鲜军人无意中越界 韩军称朝鲜军人无意中越界了吗

  • 5中纪委再打两“虎”!还有一“虎”被免职,一“虎”获刑十五年!

    中纪委再打两“虎”!还有一“虎”被免职,一“虎”获刑十五年!

  • 6吉林市将举办世界锅包肉大赛,此前召开座谈会论证锅包肉起源

    吉林市将举办世界锅包肉大赛,此前召开座谈会论证锅包肉起源

  • 7哪些爱爱姿势更容易怀孕 选择这些爱爱姿势帮助生儿生女

    哪些爱爱姿势更容易怀孕 选择这些爱爱姿势帮助生儿生女

  • 8男性精子存活时间有多久 精子存活率低怎么办

    男性精子存活时间有多久 精子存活率低怎么办

  • 9医生算错怀孕周数怎么办 孕龄胎龄预产期原来是这样算的

    医生算错怀孕周数怎么办 孕龄胎龄预产期原来是这样算的

  • 10备孕未准妈妈请注意 这里有份孕前自检表请签收

    备孕未准妈妈请注意 这里有份孕前自检表请签收

推荐文章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 育儿早教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950727号-10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efu#yuerzaojiao.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