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不予以行政处罚的条件是什么(不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 最后更新:2023-07-16 12:37:00

导读:不予以行政处罚的条件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是控制自己行为时所实施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这样的一种不予处罚,实际上就是因为行为不构成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由于法定的原因而不予处罚的。
扫描关注公众号
The Beginning

一、不予以行政处罚的条件是什么?AlP育儿早教网

不予以行政处罚的条件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是控制自己行为时所实施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不予处罚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或者行为人虽实施了违法行为,但由于法定原因而免除处罚。不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应具备以下几种:AlP育儿早教网

第一,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处罚机关应当责令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和能辨认或者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应对实施的违法行为负责,接受行政处罚。AlP育儿早教网

第二,不满14岁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因其未达行政处罚责任年龄,不予处罚,但要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AlP育儿早教网

第三,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AlP育儿早教网

第四,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法律另有规定除外。AlP育儿早教网

二、违法行为,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是什么情况?AlP育儿早教网

A.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AlP育儿早教网

B.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后果的AlP育儿早教网

C.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AlP育儿早教网

D.当事人是受到他人胁迫而有违法行为AlP育儿早教网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AlP育儿早教网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AlP育儿早教网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AlP育儿早教网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AlP育儿早教网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AlP育儿早教网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不予处罚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或者行为人虽实施了违法行为,但由于法定原因而免除处罚。不予处罚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或者行为人虽实施了违法行为,但由于法定原因而免除处罚。AlP育儿早教网

在当代的社会,对于任何的一种行政违法行为在进行处罚之前的话肯定是需要进行一定的调查的,并且在调查的过程当中发现有一些特殊的情况,那么是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比如说,不满14周岁的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行为没有达到行政处罚责任年龄,是不需要处罚的。AlP育儿早教网

THE END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击这里 寻求合作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育儿知识

所属专题:

本文地址:http://www.yuerzaojiao.com/falv/72004.html

最新文章
  • 1腾讯为什么告老干妈(腾讯跟老干妈什么情况)

    腾讯为什么告老干妈(腾讯跟老干妈什么情况)

  • 2突然确诊癌症中晚期,已转移!宁波男子无法接受:怎么可能!医生:发现一个,全家高危!

    突然确诊癌症中晚期,已转移!宁波男子无法接受:怎么可能!医生:发现一个,全家高危!

  • 3疑似皇马前主席之孙公然辱华,皇马却称“将致力于消除足球界种族歧视”?

    疑似皇马前主席之孙公然辱华,皇马却称“将致力于消除足球界种族歧视”?

  • 4韩军称朝鲜军人无意中越界 韩军称朝鲜军人无意中越界了吗

    韩军称朝鲜军人无意中越界 韩军称朝鲜军人无意中越界了吗

  • 5中纪委再打两“虎”!还有一“虎”被免职,一“虎”获刑十五年!

    中纪委再打两“虎”!还有一“虎”被免职,一“虎”获刑十五年!

  • 6吉林市将举办世界锅包肉大赛,此前召开座谈会论证锅包肉起源

    吉林市将举办世界锅包肉大赛,此前召开座谈会论证锅包肉起源

  • 7哪些爱爱姿势更容易怀孕 选择这些爱爱姿势帮助生儿生女

    哪些爱爱姿势更容易怀孕 选择这些爱爱姿势帮助生儿生女

  • 8男性精子存活时间有多久 精子存活率低怎么办

    男性精子存活时间有多久 精子存活率低怎么办

  • 9医生算错怀孕周数怎么办 孕龄胎龄预产期原来是这样算的

    医生算错怀孕周数怎么办 孕龄胎龄预产期原来是这样算的

  • 10备孕未准妈妈请注意 这里有份孕前自检表请签收

    备孕未准妈妈请注意 这里有份孕前自检表请签收

推荐文章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 育儿早教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950727号-10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efu#yuerzaojiao.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