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拆迁补偿协议没有达成一致可以强拆吗

来源: 最后更新:2023-08-05 10:07:28

导读: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面对即将来临的强拆行为,我们应当首要考虑该强拆行为是否合法,若是被拆迁人难以自行判断的情况下,则应当尽快与专业律师取得联系,由专业律师为您分析判断答疑解惑,尽快启动相应的法律程序,才
扫描关注公众号
The Beginning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对于拆迁补偿条件不满意,长期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十分常见。对于拆迁方来说,在有限的拆迁规划期限内想要完成拆迁目标,就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当然,如果可以通过协商便可以解决这些钉子户难题,那一定是最好的结果。但实际上,理想与现实终究存在着差距,被拆迁人都想要尽可能多的提高拆迁安置补偿标准,而拆迁方所遵循的补偿标准都应当是一视同仁的,不会因个别人的主张而擅自加码。因此,在拆迁期限的后期,双方很难就补偿标准达成一致。此时,拆迁方会采取什么方式呢?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来为您解答。xIE育儿早教网

房屋征收拆迁的主体,是当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因此,具体的征收拆迁工作,也是交由相关政府部门来实施。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征收拆迁过程中,拆迁方与被拆迁方的地位显然是不平等的,政府实施征收拆迁所行使的是国家权利。因此,若是在征收拆迁过程中未能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政府通常会采取行政程序,对房屋进行强拆。政府所进行的强拆程序都一定会合法吗?不一定!在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拆迁案件中,政府所实施的强拆行为,最终被法院认定强拆行为违法的案例屡见不鲜。xIE育儿早教网

那么,政府是否存在合法的强拆呢?当然存在!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政府若是想启动强拆程序,所应当遵循的前提便是“先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补偿款到位或转账到专用账户后,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依据客观情况,房屋征收部门可能难以与被拆迁人达成拆迁补偿协议时,房屋征收部门会强制作出《补偿决定》,此时被拆迁人对于该《补偿决定》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房屋征收部门便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此可见,房屋征收部门仅强制发放补偿款或未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时,是无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拆除的。若是由房屋征收部门自行实施强拆,显而易见,这也是属于违法强拆的情况。xIE育儿早教网

因此,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面对即将来临的强拆行为,我们应当首要考虑该强拆行为是否合法,若是被拆迁人难以自行判断的情况下,则应当尽快与专业律师取得联系,由专业律师为您分析判断答疑解惑,尽快启动相应的法律程序,才能更好地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xIE育儿早教网

xIE育儿早教网

THE END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击这里 寻求合作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育儿知识

所属专题:

本文地址:http://www.yuerzaojiao.com/falv/75747.html

最新文章
  • 1腾讯为什么告老干妈(腾讯跟老干妈什么情况)

    腾讯为什么告老干妈(腾讯跟老干妈什么情况)

  • 2突然确诊癌症中晚期,已转移!宁波男子无法接受:怎么可能!医生:发现一个,全家高危!

    突然确诊癌症中晚期,已转移!宁波男子无法接受:怎么可能!医生:发现一个,全家高危!

  • 3疑似皇马前主席之孙公然辱华,皇马却称“将致力于消除足球界种族歧视”?

    疑似皇马前主席之孙公然辱华,皇马却称“将致力于消除足球界种族歧视”?

  • 4韩军称朝鲜军人无意中越界 韩军称朝鲜军人无意中越界了吗

    韩军称朝鲜军人无意中越界 韩军称朝鲜军人无意中越界了吗

  • 5中纪委再打两“虎”!还有一“虎”被免职,一“虎”获刑十五年!

    中纪委再打两“虎”!还有一“虎”被免职,一“虎”获刑十五年!

  • 6吉林市将举办世界锅包肉大赛,此前召开座谈会论证锅包肉起源

    吉林市将举办世界锅包肉大赛,此前召开座谈会论证锅包肉起源

  • 7哪些爱爱姿势更容易怀孕 选择这些爱爱姿势帮助生儿生女

    哪些爱爱姿势更容易怀孕 选择这些爱爱姿势帮助生儿生女

  • 8男性精子存活时间有多久 精子存活率低怎么办

    男性精子存活时间有多久 精子存活率低怎么办

  • 9医生算错怀孕周数怎么办 孕龄胎龄预产期原来是这样算的

    医生算错怀孕周数怎么办 孕龄胎龄预产期原来是这样算的

  • 10备孕未准妈妈请注意 这里有份孕前自检表请签收

    备孕未准妈妈请注意 这里有份孕前自检表请签收

推荐文章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 育儿早教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950727号-10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efu#yuerzaojiao.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