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村民因缺少专业法律人士指导,丧失整村诉讼权

来源: 最后更新:2023-08-13 10:07:54

导读:对于拆迁工作中涉及的巨大补偿利益,我们要慎之又慎。既要认定行政实体法律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三性要求,又要更注重法律的程序性要求,诸如起诉条件和诉讼时效等,他们只是征收拆迁诉讼程序的沧海一粟。只有
扫描关注公众号
The Beginning

近日来,黄先生等七名原告所在村迎来征收拆迁,将获得巨额补偿。本来是一件高兴事,却因遭到该地股份有限公司长期占用而难以将拆迁工作推进。为此,黄先生等七名原告受该村3000多名村民委托,代为向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申请,水利局遂做出了《关于同意农用地转用的批复》。B8D育儿早教网

黄先生等七名原告认为水利局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向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区政府认为证明材料人数不足且原告不予补正,因而不予受理。黄先生等七名原告又向法院起诉,既缺乏全村半数居民的签字同意,也因超过诉讼时效而遭搁置,丧失诉讼权。B8D育儿早教网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律师来为您解读此案B8D育儿早教网

我国法律对于起诉条件有着严格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1〕20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起诉的,过半数的村民可以以集体经济组织名义提起诉讼。”B8D育儿早教网

本案中,由于黄先生等七名原告的证明材料人数不足且不予补正,因而不符合起诉条件而被裁定不予受理。法院的裁定是完全符合律规定的,具有合法性。我们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只有做到符合起诉条件,才能推进法律程序的顺利进行。B8D育儿早教网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B8D育儿早教网

本案中的另一问题则是行政诉讼时效,任何法律程序的推进都有严格的时效期限,违反时效期限则会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而本案中的七名原告就是因为超过了收到行政复议决定后的15日期限,进而承丧失诉讼权担了其的后果。B8D育儿早教网

由此可见,对于拆迁工作中涉及的巨大补偿利益,我们要慎之又慎。既要认定行政实体法律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三性要求,又要更注重法律的程序性要求,诸如起诉条件和诉讼时效等,他们只是征收拆迁诉讼程序的沧海一粟。只有把握好征收拆迁的程序开关,才搭好了获得胜诉的桥梁。B8D育儿早教网

B8D育儿早教网

THE END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击这里 寻求合作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育儿知识

所属专题:

本文地址:http://www.yuerzaojiao.com/falv/77423.html

最新文章
  • 1腾讯为什么告老干妈(腾讯跟老干妈什么情况)

    腾讯为什么告老干妈(腾讯跟老干妈什么情况)

  • 2突然确诊癌症中晚期,已转移!宁波男子无法接受:怎么可能!医生:发现一个,全家高危!

    突然确诊癌症中晚期,已转移!宁波男子无法接受:怎么可能!医生:发现一个,全家高危!

  • 3疑似皇马前主席之孙公然辱华,皇马却称“将致力于消除足球界种族歧视”?

    疑似皇马前主席之孙公然辱华,皇马却称“将致力于消除足球界种族歧视”?

  • 4韩军称朝鲜军人无意中越界 韩军称朝鲜军人无意中越界了吗

    韩军称朝鲜军人无意中越界 韩军称朝鲜军人无意中越界了吗

  • 5中纪委再打两“虎”!还有一“虎”被免职,一“虎”获刑十五年!

    中纪委再打两“虎”!还有一“虎”被免职,一“虎”获刑十五年!

  • 6吉林市将举办世界锅包肉大赛,此前召开座谈会论证锅包肉起源

    吉林市将举办世界锅包肉大赛,此前召开座谈会论证锅包肉起源

  • 7哪些爱爱姿势更容易怀孕 选择这些爱爱姿势帮助生儿生女

    哪些爱爱姿势更容易怀孕 选择这些爱爱姿势帮助生儿生女

  • 8男性精子存活时间有多久 精子存活率低怎么办

    男性精子存活时间有多久 精子存活率低怎么办

  • 9医生算错怀孕周数怎么办 孕龄胎龄预产期原来是这样算的

    医生算错怀孕周数怎么办 孕龄胎龄预产期原来是这样算的

  • 10备孕未准妈妈请注意 这里有份孕前自检表请签收

    备孕未准妈妈请注意 这里有份孕前自检表请签收

推荐文章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 育儿早教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950727号-10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efu#yuerzaojiao.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