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治安处罚时效多长时间?(治安处罚时效多长时间内申诉)

来源: 最后更新:2023-08-18 12:36:22

导读:治安处罚时效是六个月。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是我国的公民做出了违反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行为的,此时是需要由相应的机关予以治安管理处罚的,但是如果是公民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法定的期限内没有被相关的机关发现的
扫描关注公众号
The Beginning

一、治安处罚时效多长时间?5cy育儿早教网

治安管理处罚追究时效是六个月,但是这六个月的时间是指从违反者的违法行结束后的六个月内没有被发现或举报才有效的。如果超过了最后这六个月的追诉期,则不再对违反者做出任何追究。5cy育儿早教网

治安处罚的时效为六个月,超过六个月的不再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5cy育儿早教网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5cy育儿早教网

二、治安处罚超过追究期限怎么处理?5cy育儿早教网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治安案件即使是超过办案期限,只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都应当给予处罚。5cy育儿早教网

关于公安机关办案期限最长六十日的规定是公安机关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的体现,该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安机关依法及时打击违法行为,防止公安机关滥用治安管理职权,从而维护正常的社会公共秩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5cy育儿早教网

因客观原因造成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的,公安机关不能因已超过法定办案期限就不再调查取证和作出处理决定。而超过追究时效的即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5cy育儿早教网

三、治安拘留处罚程序是什么?5cy育儿早教网

1、调查: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5cy育儿早教网

2、决定: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5cy育儿早教网

(1)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5cy育儿早教网

(2)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5cy育儿早教网

(3)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cy育儿早教网

(4)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5cy育儿早教网

无论是我国的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还是我国的治安处罚案件,我国的法律法规都是规定了一定的时效期限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在法定的时效期限内,没有作出法定的行为的,一般民事案件就会丧失胜诉权,刑事案件以及治安处罚案件不再追究责任。5cy育儿早教网

5cy育儿早教网

THE END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击这里 寻求合作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育儿知识

所属专题:

本文地址:http://www.yuerzaojiao.com/falv/78480.html

最新文章
  • 1腾讯为什么告老干妈(腾讯跟老干妈什么情况)

    腾讯为什么告老干妈(腾讯跟老干妈什么情况)

  • 2突然确诊癌症中晚期,已转移!宁波男子无法接受:怎么可能!医生:发现一个,全家高危!

    突然确诊癌症中晚期,已转移!宁波男子无法接受:怎么可能!医生:发现一个,全家高危!

  • 3疑似皇马前主席之孙公然辱华,皇马却称“将致力于消除足球界种族歧视”?

    疑似皇马前主席之孙公然辱华,皇马却称“将致力于消除足球界种族歧视”?

  • 4韩军称朝鲜军人无意中越界 韩军称朝鲜军人无意中越界了吗

    韩军称朝鲜军人无意中越界 韩军称朝鲜军人无意中越界了吗

  • 5中纪委再打两“虎”!还有一“虎”被免职,一“虎”获刑十五年!

    中纪委再打两“虎”!还有一“虎”被免职,一“虎”获刑十五年!

  • 6吉林市将举办世界锅包肉大赛,此前召开座谈会论证锅包肉起源

    吉林市将举办世界锅包肉大赛,此前召开座谈会论证锅包肉起源

  • 7哪些爱爱姿势更容易怀孕 选择这些爱爱姿势帮助生儿生女

    哪些爱爱姿势更容易怀孕 选择这些爱爱姿势帮助生儿生女

  • 8男性精子存活时间有多久 精子存活率低怎么办

    男性精子存活时间有多久 精子存活率低怎么办

  • 9医生算错怀孕周数怎么办 孕龄胎龄预产期原来是这样算的

    医生算错怀孕周数怎么办 孕龄胎龄预产期原来是这样算的

  • 10备孕未准妈妈请注意 这里有份孕前自检表请签收

    备孕未准妈妈请注意 这里有份孕前自检表请签收

推荐文章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 育儿早教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efu#yuerzaojiao.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