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诽谤罪是否要求公然性? 诽谤可以定什么罪

来源: 最后更新:2023-08-27 02:32:23

导读:一般来说,诽谤他人造成的影响是需要具有公然性的,诽谤他人要求当事人将受害者的名誉、人格上都进行了诋毁,给当事人造成了极大的影响,跟侮辱罪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情节严重的,是要判处有期徒刑的。
扫描关注公众号
The Beginning

一、诽谤罪是否要求公然性?bYQ育儿早教网

诽谤罪是否要求公然,其明确规定传播出去的诽谤已经明确的伤害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中有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另外,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bYQ育儿早教网

1、侮辱、诽谤案件公安机关不予处理。由被害人自行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处理。bYQ育儿早教网

2、侮辱、诽谤案件,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刑事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公安机关无权立案侦查,无权管理。bYQ育儿早教网

3、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犯诽谤罪的,告诉的才处理。《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bYQ育儿早教网

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bYQ育儿早教网

二、诬告陷害罪与报复陷害罪的区别bYQ育儿早教网

1、客体要件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后者侵犯的是公民的民主权利。bYQ育儿早教网

2、对象不同:前者的对象是一切公民;后者的对象是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与举报人。bYQ育儿早教网

3、主体不同:前者是一般主体;后者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bYQ育儿早教网

4、行为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捏造犯罪事实,作虚假告发;后者表现为滥用职权、假公济私,进行报复陷害。bYQ育儿早教网

5、目的不同:前者是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后者是一般报复的目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了报复陷害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利用职权、捏造犯罪事实,并向有关机关告发的,完全符合诬告陷害罪的特征,应定诬告陷害罪,不定报复陷害罪。bYQ育儿早教网

综上所述,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如果诽谤他人,情节不严重的,受害人可以要求诽谤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损失的,还要赔偿损失。bYQ育儿早教网

THE END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击这里 寻求合作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育儿知识

所属专题:

本文地址:http://www.yuerzaojiao.com/falv/80278.html

最新文章
  • 1腾讯为什么告老干妈(腾讯跟老干妈什么情况)

    腾讯为什么告老干妈(腾讯跟老干妈什么情况)

  • 2突然确诊癌症中晚期,已转移!宁波男子无法接受:怎么可能!医生:发现一个,全家高危!

    突然确诊癌症中晚期,已转移!宁波男子无法接受:怎么可能!医生:发现一个,全家高危!

  • 3疑似皇马前主席之孙公然辱华,皇马却称“将致力于消除足球界种族歧视”?

    疑似皇马前主席之孙公然辱华,皇马却称“将致力于消除足球界种族歧视”?

  • 4韩军称朝鲜军人无意中越界 韩军称朝鲜军人无意中越界了吗

    韩军称朝鲜军人无意中越界 韩军称朝鲜军人无意中越界了吗

  • 5中纪委再打两“虎”!还有一“虎”被免职,一“虎”获刑十五年!

    中纪委再打两“虎”!还有一“虎”被免职,一“虎”获刑十五年!

  • 6吉林市将举办世界锅包肉大赛,此前召开座谈会论证锅包肉起源

    吉林市将举办世界锅包肉大赛,此前召开座谈会论证锅包肉起源

  • 7哪些爱爱姿势更容易怀孕 选择这些爱爱姿势帮助生儿生女

    哪些爱爱姿势更容易怀孕 选择这些爱爱姿势帮助生儿生女

  • 8男性精子存活时间有多久 精子存活率低怎么办

    男性精子存活时间有多久 精子存活率低怎么办

  • 9医生算错怀孕周数怎么办 孕龄胎龄预产期原来是这样算的

    医生算错怀孕周数怎么办 孕龄胎龄预产期原来是这样算的

  • 10备孕未准妈妈请注意 这里有份孕前自检表请签收

    备孕未准妈妈请注意 这里有份孕前自检表请签收

推荐文章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 育儿早教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950727号-10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efu#yuerzaojiao.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