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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我写借款人签字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来源: 最后更新:2023-10-24 05:03:58

导读:借条写借款人签字是符合法律当中规定的,但是在这种情况之下的话还必须是属于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只有这样的话才能够是属于一种合法的借贷关系,否则到人民法院来进行起诉的话,其实是有借条,没有其他方面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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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条写借款人签字是否符合法律规定?qZG育儿早教网

借条写借款人签字是符合法律当中规定的,但是还是必须是属于真实合法有效的借款关系。债权人写的欠条如果是以借款事实为依据的,并且是双方自愿登记的,欠条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的,欠条就具有法律效力。qZG育儿早教网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qZG育儿早教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qZG育儿早教网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qZG育儿早教网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qZG育儿早教网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qZG育儿早教网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qZG育儿早教网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qZG育儿早教网

二、债务人下落不明怎么起诉?qZG育儿早教网

(一)债权人起诉对方最好在其离开住所地一年以内起诉qZG育儿早教网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qZG育儿早教网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qZG育儿早教网

(二)债权人起诉后被告缺席情况下的处理qZG育儿早教网

债权人起诉后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法院首先看原告的证据充不充分,如果充分法院可以公告传唤被告,公告期限届满,被告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qZG育儿早教网

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qZG育儿早教网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现在如果遇到借条书写的话,自己签字确认肯定是属于合法有效的,只不过说在具体的一些债权债务关系这个方面的话还必须要提交其他的证据证明确实是存在这种情况的,这是属于对于原告来说必须要举证主张的。因为目前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则。qZG育儿早教网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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